Page 2 - 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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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成果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 35 个汉字。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
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 成果科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教高
〔2012〕9 号)的学科门类分类(规范)填写。综合类成果填其他。
4.成果类别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代码填写。哲学
—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
学—08,农学—09,医学—10,军事学—11,管理学—12,艺术学-13,其他—14。
c:成果属普通教育填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填 2,其他填 0。
d:成果属本科教育填 1,研究生教育填 2,其他填 0。
5.推荐序号由 5 位数字组成,各单位均自 00001 开始填写。
6.推荐单位:各高等学校
7.推荐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
8. 编号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填写。网上申报时不填写。
9.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
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10.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通过
验收、鉴定或实施日期。
11.主要完成人不只一人的,请自行增加该表格;按一人一表填报。
12.主要完成单位不只一个的,请自行增加该表格;按一单位一表填报;加盖完成
单位公章。
13.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
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4.本申请书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4 号字。需签
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