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最大程度地预防、控制和消除实验室突发事件的损害,指导和规范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中突发性安全事件。
二、应急职责与分工
1.领导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各级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2.职责分工一旦发生实验室突发事件,学院立即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相关成员部门组成和职责如下:
指挥中心总指挥:分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副总指挥:党政办
事务协调责任部门:党政办、实验教学中心、主管院系
安全保卫责任部门:保卫处、事故单位
物资保障责任部门:主管院系、实验教学中心、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抢救责任部门:校医务室
技术保障责任部门:主管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三、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凡出现有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征兆时,应以人员优先避险作为首要任务;实验室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避免事件扩大的前提下,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建立实验室突发事件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监控和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3.平战结合各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相应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技术准备,健全平时充分准备与应急有条不紊紧密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实验室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导使用;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1.2.严格按电工操作规程安装连接电源,不得乱拉乱插电源和以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以免烧坏设备和引起火灾事故。
1.3.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破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足额、有无缺损、是否过期;保证灭火器材及防毒面具完好有效。
1.4.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且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迅速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灭火。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一般的灭火使用器具包括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1.5.实验室管理员应尽快将火灾情况报告学校保卫处及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尽快疏散现场学生及其他人员。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2.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物业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马上离开现场。
2.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院相关部门。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立即用大量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3.2.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轻微中毒者应马上撤离现场并及时给予氧气吸入,重者如已昏迷者,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4.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并根据严重程度马上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它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五、应急响应机制
1.事件报告程序事故单位在积极组织现场应急工作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学院保卫处、主管院系或实验教学中心。由主管院系或实验教学中心上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学院领导和院办。保卫处须立即安排人员封锁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
2.应急处理发生实验室突发事件时,主管院系或实验教学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牵头召开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现场会议,核实相关情况,立即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学院据此成立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协调、布置相关工作;需要时召集相关专家进行突发事件的原因、现状、事件分级和趋势分析,并研究提出应急措施。
六、事件善后、调查、报告、处理程序
1.组织专家查清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原因;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环境进行监控,直至解除封锁。
2.应急状态终止后,由主管院系或实验教学中心与保卫处负责事件调查,学院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撰写调查报告。
3.对于负有相关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保卫处:39362004(大学城校区)、84018037(昌岗校区)
实验教学中心:39362120(大学城校区)
校医务室:39362067(大学城校区)、84017378(昌岗校区)
医疗急救电话:120
公安部门:119(火警),110(报警)
七、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主管院系与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