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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2020年11月18日 14:40  点击:[]

1、 计算机实验室是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在完成学校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向本校师生开放,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室上机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和设备处有关实验室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2、 计算机房必须成为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的阵地,严禁任何人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页和内容。如有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送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 进机房上机者除遵守第1、第2条规定外,还应遵守:

(1)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2)上机者不准使用有计算机病毒的磁盘、软件,禁止利用机房计算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

(3)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上网有关规定,遵守各级公安部门、我校信息技术中心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

(4)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记名备案、勒令退场、罚款、通报等措施处置。

(5)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6)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科技信息和档案资料者,必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7)上机者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破坏、拆卸、搬移机房设备。

(8)上机者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不得在机房内喧哗、打闹和吸烟,不准在机房内吃东西和乱吐乱丢杂物,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4、机房开放期间,每间机房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2人。机房管理人员职责为:

(1)查看进机房上机者的学生证、工作证,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在未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前,有权拒绝参观、采访者进入机房,以维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秩序。

(2)进行巡查,督促上机者严格遵守机房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者,及时进行处理。

(3)为避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对长时间泡在机房上网的学生,机房管理人员有责任进行询问、检查、劝阻、制止。对多次劝阻无效的学生,机房管理人员可将其名单送交有关单位或上级管理机构处理。

(4)登记并处理计算机临时出现的故障,参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

(5)机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机房管理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扣减或扣除酬金、岗位津贴、工资直至解聘等办法处理。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设备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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