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 立项申报 | 实验教学 | 机制管理 | 中心成果 | 仪器设备 
 

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2020年11月18日 14:41  点击:[]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省政府、省高教厅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实验室是学校必不可少的教学场所,是办好学校的基础条件之一。它是反映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实验室的地位和作用,重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3、实验室教学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为教学工作服务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工作。

4、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根据教学任务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努力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规划,确定实验室的发展方向、规模、任务;要不断开展实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要坚持勤俭办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要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设备利用率。

5、加强实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人员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6、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保证日常教学、艺术创作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本任务

1.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准备实验条件,配合各院系或教研室完成教学实验计划。

2. 对学生认真辅导和严格要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掌握实验方法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验室应注意实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发挥自己的技术和设备潜力,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4. 实验室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实验技术情报资料,积极开展校内外协作和实验技术情报资料交流活动。

三、体制与机构

1.学校实验室实行两种管理体制:⑴学校层面管理的共享实验室;⑵院系层面管理的专业实验室。

2.学校由一位副院长主管实验室工作,各院系要有领导班子成员主管实验室工作。

3. 学校管理的共享实验室由资产设备处实施管理,各院系也必须成立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和协调,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应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

4.学校聘请热爱实验室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主持实验室的业务工作,同时聘请一定数量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实验课程的技术指导。

5. 新建专业实验室应根据专业发展和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和条件来考虑,一般先由各院系提出申请,经资产设备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后提出意见,由学校批准,方可建立。实验室的调整和撤销也要按相同的批准程序进行。

6.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校及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环境、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全面规划和实施。

7. 实验室的建设按计划进行,其中房屋、设施及大型设备要依据规划的方案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一般仪器设备和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校财务计划;管理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要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四、管理制度与人员职责

1. 实验室应制订立以下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考勤及考核制度;实验室学生守则;设备及器材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办法。

2. 实验室要实行科学管理,注意实验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套。实验室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 资产设备处定期组织全校总结。交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开展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4. 实验室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5.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 实验室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持清洁卫生和工作秩序,防止疾病传播。

7. 实验室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五、安全及环保

实验室大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建设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验收程序。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持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上岗。

1.实验室必须配备劳动护具,任何参与带有伤害性和危险性操作的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都必须佩戴劳动护具。违反者视做严重违规处理。

2.实验室应备有防火防盗设施,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允许导致失火、被盗的隐患存在。须连续、长时间工作的场所或时段,必须有人员值守的安排。

3.实验室必须配置完善的通风除尘和照明设施,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4.实验室的建设要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令,废气、废物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5.实验室管理人员如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按照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管理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标准的暂行规定》享受保健待遇。

六、附则

1、本规定附件有:

⑴、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规定(附件一);

⑵、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附件二);

⑶、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附件三);

⑷、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周志(附件四);

⑸、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安全防盗工作规定(附件五);

⑹、广州美术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附件六);

⑺、广州美术学院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规定(附件七);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规定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

广州美术学院

〇一五年七月

下一条:计算机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