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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0年11月18日 14:38  点击:[]

一、 实验室用电安全

1. 实验室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牢固树立用电安全意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人员在第一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必须先认真学习实验室的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并签名确认,承诺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2. 实验室投入使用前,必须由资产设备处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对实验室的用电线路、电器连接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配电线路及设备应该按照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规定定期检修、测试,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在案。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3. 实验室严禁违章接拉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如工作需要对配电线路进行改造或增加用电负荷,应报资产设备处批准,由学院派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4. 实验室内禁止使用电炉及取暖器。

5. 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的电力调度和安排,确保大功率设备使用的用电安全。在室温低于28℃时,不得使用独立空调。使用独立空调时,室内温度一般控制在26℃以上。

6. 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随手关灯、关闭电扇、排气扇。

7. 对于服务器、抽湿机等需要保持24小时通电的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分别在上班后及下班前对相关设备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UPS电源或服务器存在过热等故障时,必须按照技术手册要求进行停机、更换,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排除,抽湿机水满需倾倒。

8. 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9. 在下班前管理人员需检查所有电脑及UPS设备有否关机,并将没关机的电脑或UPS正常关机,切断电源。

二、 实验室防火安全

1. 实验室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人员在第一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必须先认真学习实验室的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并签名确认,承诺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2. 实验室投入使用前,必须由资产设备处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 实验室使用过程中,每季度必须至少一次对实验室的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实验室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巡查,对重点部位及大型贵重设备必须重点检查。防火安全检查的

内容至少应包括: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3) 灭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况;

4)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6) 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7)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的情况;

8) 防火巡查情况;

9) 防火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4. 为消除火灾隐患,本实验室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将消火栓、灭火器材等遮挡影响使用或挪作它用的;不得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5. 实验室负责人、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掌握实验室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勇于批评劝阻和制止违反安全

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规章的行为;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扑救,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应主动配合,提供火场情况,维持秩序,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 实验室防盗安全

1. 实验室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进行防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防盗安全意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人员在第一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必须先认真学习实验室的有关防盗安全规定,并签名确认,承诺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2. 实验室投入使用前,必须由资产设备处召集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盗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3. 实验室的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保管。学生不得借用钥匙。禁止私自加配钥匙。若钥匙丢失或发现有可能被“盗配”,应立即换锁。

4. 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后第一件工作,即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巡查,如发现门、窗出现异常现象,必须马上上报资产设备处,并会同保卫处及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 对实验室指定的贵重设备及重点设备,实验室必须建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必须两次进行巡查(上班后,下班前),以确保设备安全。

6.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开须通知

资产设备处。

7. 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门窗、监控设施进行巡查,确保各项设施安全,方可离开。

8. 如有专业教师经资产设备处批准,申请于课余时间在实验室加班,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与该教师进行交接,并在《交接登记表》上签名备案,并提醒其注意相关的各项安全规定。

9. 经资产设备处批准,专业教师于课余时间在实验室加班,该教师必须承担起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职责。在结束加班离开实验室前,必须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交接,并在《交接登记表》上签名备案,并会同实验室管理人员对门窗、监控设施进行巡查,确保各项设施安全,方可离开。

10. 实验室的小型设备,如数字化仪、软件包、小型录像机、录音话筒、移动硬盘等设备,均采取借用登记制度,采取“谁借、谁用、谁还、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

11. 未经资产设备处同意,外校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12. 寒暑假及长假期期间,所有实验室大门均必须贴上封条。

13. 发现实验室失窃,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资产设备处、保卫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 实验室设备安全

1. 实验室必须加强对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进行设备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设备安全意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人员在第一次

2. 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时,必须先认真学习实验室的有关设备安全规定,并签名确认,承诺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3. 实验室投入使用前,必须由资产设备处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安全检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 实验室必须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任何人员按教学计划或预约安排使用实验室设备,均必须登记使用人姓名、使用时间、设备状况以及设备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故障。结束使用前必须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交接,确认设备正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 对实验室的大型精密仪器、贵重设备以及指定的重点管理设备,任何人员使用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设备的使用手册和使用规范,在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实验室负责人与管理人员有权而且必须制止未合格人员操作重点仪器设备。

6. 未经资产设备处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实验室的任何设备进行拆装、改装。

7. 任何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前,必须确保仪器设备连接正常,电源连接牢固、规范。对于服务器、工作站、硬盘箱、录像机等规定必须使用UPS电源的设备,必须确保电源插座、UPS、设备三者之间连接良好。严禁在UPS通电自检过程中启动设备。必须在UPS电源稳定以后,依照“先开外围设备,后开主机”的顺序启动电脑。

8. 实验室设备使用过程中,除了U盘、移动硬盘等可热插拔设备外,严禁带电插拔。

9. 实验室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小心轻放,爱惜公物,严禁出现大力拍打、扔、丢、摔、踩等不文明和粗暴行为。

10. 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必须注意防雷措施。在强雷雨天气中,实验室的大型精密仪器、贵重设备以及指定的重点管理设备,必须尽可能停止使用、关闭电源并拔出插头。当管理人员认为有可能危害设备安全时,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任何人员均必须给予无条件配合。

11. 实验室内的各项固定使用的设备,任何人员未经资产设备处或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移。

12. 实验室所有设备,未经资产设备处书面批准,一律不得外借;任何人员未经实验室同意不准带出任何仪器、设备及工具(包括资料);

13. 任何人员未经实验室同意不得在实验室内计算机安装软件。因教学、科研需要在计算机单独安装软件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设备处同意,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定的技术人员在专门用以测试用的计算机上进行安全测试通过后,方可由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并在使用期限内给予删除。

14. 实验室设备过程中,教师或学生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可能出现故障,必须尽快通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随即安排检查,在力

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快给予维修,或报告其他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故障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时,必须首先停止设备的运作。对大型、贵重或精密仪器,管理人员须第一时间报告资产设备处。如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在场的任课教师应承担起管理人员的职责,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允许由学生对机器进行维修检查。

15. 实验室使用的全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管理人员、专业教师均同时不在实验室内而任由学生独自在实验室中无监管地进行操作的现象发生。违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过失。

广州美术学院资产设备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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