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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7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工作,遴选出一批项目,学校给予资金扶持进行重点建设,并从中遴选出若干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建设与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与推荐名额

(一)校级评选奖励项目

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拟奖励12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

(二)省级推荐培育项目

1、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6项,从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往年和今年新获奖励的教学成果奖项目,均可参与竞争推荐。(往年成果奖项目必须根据省教育厅新的培育要求重新整合资料。)

2、拟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项,从已获省级第六届、第七届教学成果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遴选要求与分类

(一)遴选要求

1、此次申报与推荐的教学成果必须是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并在国内或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影响的成果。

2、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要求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满足地方、政府、社会、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项目选题与近年来省教育厅重点推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协同育人、现代学徒制和综合改革等方面紧密结合的项目将优先予以考虑。

(二)遴选分类

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72号)。培育项目分成4个类别,即国家级一、二等奖培育项目,省级一、二等奖培育项目。

三、填报资料要求

1、凡申请校级奖励与省级推荐培育的教学成果奖项目,均需填写《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申请书》,并将文字总结材料(一般不超过5000字)及相关佐证材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师生获奖材料、专利书、鉴定书等)一并上报。

2、凡获学校推荐为省级、国家级培育项目的,务必于2015年1月16日前在广东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与管理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上完成以上材料填报工作。详细填报指南请按系统公告要求执行。

四、时间安排

1、以院系为单位申报,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一式两份)上报至教务处周丽华(696970),电子文档发送到jwc@gzarts.edu.cn

2、学校将于2014年12月29~31日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即在校内公示校级奖励项目和省级推荐项目。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学校报文、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

1.附件1 粤教高函[2014]172号-关于做好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2. 附件2 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3.附件3 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doc

4.附件4 广州美术学院历届教学成果奖一览表.doc

教务处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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