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单位评选推荐,校内外专家评议和学院领导审议等程序,现将“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特公示三天(2011年6月25日~6月2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12年6月27日下午4点前电话或书面向学院教务处或纪委办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纪委办
联 系 人:蔡拥华(666703)、佃谨(683069)
附: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