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经各教学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现将我校2021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五天(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下班前电话或书面向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或纪委办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纪委办
联 系 人:谢璇(678570)、沈康(660079)、钱让东(615799)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