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专项经费通知》要求,及各教学单位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现状与成效,经教务处审核与学校领导审议等程序,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项目给予立项,并对各项目给予不同金额的资助(名单见附件)。
特公示七天(2月23日~2月29日),如有异议者,请于3月1日前电话或书面向学校教务处或纪委办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纪委办
联 系 人:蔡拥华(39362034、666703),佃谨(39362018、683069)
附件: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项目公示名单.doc
教 务 处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