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校级自编教材建设工作,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1年度校级自编教材建设基金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编著者(或第一编著者)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的教师。
2、所编著的教材已跟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但尚未正式出版发行。
3、已获学校科研处或校内其它部门资助的,不重复立项资助。
二、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申请人可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教务处递交相关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出版合同(要求原件,一式一份),联系人何红娇(688144)。
2、12月中上旬组织专家评审。
3、12月底前研究确定并公布资助项目。
相关申请表格可在“质量工程网页http://www.gzarts.edu.cn/2012/zlgc/下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