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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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以产学研合作教育为主体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努力创建我校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构建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四级校外实践基地网络体系,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践基地的项目建设,促进我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全校教职员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本科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形成有广州美术学院特色的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开放共享机制、实践教育培养模式、实践教育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育系列教材、质量监控体系等。

二、申报条件

各院系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校外实践基地。所依托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在同类企业中规模领先、技术水平先进,有较高的影响力的企业;应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三、评审名额与申报范围

学校将在各院系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培育建设;择优推荐2个基础好、潜力大的实践教学基地参加省级评审。

项目建设周期为二年。

四、申报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专门负责人组织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以学科专业发展定位规划为依据,在已有长期合作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培育建设。

2. 申报立项程序:各学院积极寻找合作单位共同磋商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及建设事宜→撰写拟建实践基地工作方案、填写《大学生实践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推荐、立项。

3. 申报材料

(一)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二)大学生实践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三)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质各一式3份,于2012年6月1日前送至教务处(行政楼52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jwc@gzarts.edu.cn。联系人:何红娇, 电话:39362012,6881444。

五、其他

1. 实践教学基地的命名:广州美术学院XXX(合作企事业单位名称)实践教学基地。

2. 各院系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可在《广州美术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模本)》基础上,与合作单位磋商,签署具体的共建协议书。

3. 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论证、评价、审批实践基地建设的主要依据,请各系院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院系与共建单位实际,精心编写切实可行的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附件.rar

附件:

1. 大学生实践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 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3.广州美术学院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模本)

4. 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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