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首页 | 专业建设 | 课程建设 | 教改项目 | 教材建设 | 教学成果 | 制度建设 | 下载中心 | 一流专业 | 教学示范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质量工程项目列表



友情链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独立开展运营等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在校2011级和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可自由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申报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在校2011级、2010级、2009级本科生团队(不超过5人)可自由申请,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创业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

我校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科研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的2009级和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自行组建创业实践团队(不超过5人)后自由申请,团队成员除了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外,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2、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与在研项目的学生不允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再申报。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3、项目组自主选定或由学院配备1~2名相关学科指导教师。

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讲师职称者必须同时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省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同一导师限指导3项。

创业实践项目中需要邀请校外导师(企业导师)的,可报相关学院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4、上述三类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半,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三、评审名额

1、校级名额:

2012年我校将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左右,其中创新训练项目40项左右,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20项左右。

2011年已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也可参与2012年度省级项目的评选推荐,但必须按上述三类项目的要求,重新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省级名额:

学校将从2011年及2012年校级项目中,择优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3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5月15日-6月19日。

各院系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相应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创业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都要填写任务书),收集项目申报材料。

2、初评时间:6月20日-6月26日。

各院系组织专家做好申报项目初评工作,推荐申报校级项目,并按评审情况排序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类填写信息表)。

3、提交推荐材料时间:6月27日-28日。

请各院系将《信息表》纸质版一式1份,连同各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以上三种材料均为原件),报送教务处(行政楼52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jwc@gzarts.edu.cn.联系人:赵倩, 电话:39362012,658017。

4、终评时间:7月2日-3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2年校级立项项目及省级推荐项目,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5、为保证学校的推荐评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凡上报材料不符要求、个人提交或逾期提交,均不受理。

五、项目管理

学校根据《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项目启动后,立项任务书由教务处归档保存。项目组每学期末须提交《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完成前,由院系和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和验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后,项目成员可获创新学分,指导教师可计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并给予指导费。

附件: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申请书

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附件4: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5: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rar

教 务 处

2012年5月15日

关闭

学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版权所有: 广州美术学院 粤ICP备0500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