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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同学:

为推进我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在校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可自由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

在校2011级、2012级、2013级本科生团队(不超过5人)可自由申请,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创业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的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我校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科研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的2011级、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自行组建创业实践团队(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除了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外,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已参与在研项目(或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允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再申报。团队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2、项目组自主选定或由学院配备1~2名相关学科指导教师,同一导师限指导3项。

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助教及其以上职称(助教职称者必须同时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省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创业实践项目中需要邀请校外导师(企业导师)的,可报相关学院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结题。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时间1年~1.5年。

三、立项名额

2014年我校将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左右,其中创新训练项目50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6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4项左右。

省级推荐名额有待广东省教育厅具体通知。

四、时间安排

1、填报时间:

2014年3月17日~4月15日,学生个人或团队根据自己研究的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的项目表格填写,创新训练项目请填写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请填写附件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与此同时,每个申报项目还需填写附件3《项目任务书》和附件4《项目信息表》 。

4月16日,学生个人或团队将表格交到院系,《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提交上述4个附件表格的电子版。

2、初评时间:

4月21日~22日各院系组织专家初评本单位项目,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3、终评时间:

4月24日~25日学校组织专家终评,确定2014年校级立项项目,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为保证学校的推荐评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凡上报材料不符要求、个人提交或逾期提交,均不受理。

五、项目管理

学校根据《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项目启动后,立项任务书由教务处归档保存。项目组每学期末须提交《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完成前,由院系和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和验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结题后,项目成员可获创新学分,指导教师可计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并给予指导费。

六、联系人

赵倩, 电话:39362012,658017,邮箱jwc@gzarts.edu.cn

附件.rar

教 务 处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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