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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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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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初步安排,为切实做好省级项目的推荐工作,同时全面总结我校近年来校级项目的建设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质量工程拟立项项目范围

2014年省质量工程拟计划评选立项15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工程教育中心)、400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5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试点学院、5个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个省级教学团队,4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选40名省级教学名师(评选通知另发);酌情立项一批校际协同及学校自主特色项目。

省级质量工程具体的立项类别及数量,待省教育厅下发正式申报通知后教务处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

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条件

项目实施限额择优推荐。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学名师、试点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等项目外,其它项目推荐条件包括:

1、推荐项目必须是校级项目,且由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

2、推荐项目现已建设完成,并已通过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

3、推荐项目必须已在教学工作中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果。

4、推荐项目具有辐射示范效应,得到广泛认可,并已在同类院校中实现推广和共享。

5、学校须在网上推荐时附上相应的成果实证材料。

6、已是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的,不参加本次推荐。

三、省级项目将首次实行分类竞争立项的评审制度

2014年省教育厅将首次实行分类竞争立项的质量工程评审制度。全省高校将被分为博士授权点高校、硕士授权点高校、一般本科高校和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四个类别,在高校自主建设的基础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同类高校、同类项目间的竞争立项,改变过去同类项目全省高校一起竞争立项的评审制度。

我校是硕士授权点高校,与我校处于同一类别的高校共有9所,即我校推荐的省级各类别项目将与其他8所高校同台竞争。

四、校级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根据上述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条件和要求,学校决定对2010-2012年立项的所有校级、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顺利通过校内结题验收的校级项目,学校将视其建设成果的显著程度及辐射示范效应,择优推荐参评2014年省级项目。

1、凡建设期已满的项目,均需结题验收。

2、建设期未满但提前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且成果显著的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3、建设期过半且未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项目,均需中期检查。

4、应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1、省级项目推荐截止时间预计为2014年3月底。

2、附件1中只获校级立项的项目时间安排:3月9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材料,3月10-11日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公布省级推荐项目名单,3月12日至3月底获省级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填报省级推荐材料。

省级推荐表格待省教育厅下发正式申报通知后教务处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

3、附件1中已获省级立项的项目时间安排:5月3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材料,6月上旬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将验收结果及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备案。

4、附件1中校级自编教材项目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均填报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自编教材检查验收登记表》,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要提供已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套送至教务处存档。

5、除自编教材项目外,凡申请结题验收的其他项目,均填报附件3《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并提交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包括教材、教学论文、师生获奖证书、专利书、与其他单位合作协议书及合作成果、成果辐射效应及获认可的评价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其中资源共享课程还要完成课程资源网页建设。

6、除自编教材项目外,凡申请中期检查的其他项目,均填报附件4《本科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并提交项目阶段性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包括教材、教学论文、师生获奖证书、专利书、与其他单位合作协议书及合作成果、成果辐射效应及获认可的评价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其中资源共享课程还要基本搭建好课程资源网页。

7、除自编教材项目外,建设期已满但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其他质量工程项目,均填报附件4《本科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并详细说明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原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倩,658017,39362012

邮箱:jwc@gzarts.edu.cn

附件:

1、附件1 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的项目名单.rar

2、附件2 自编教材检查验收登记表.rar

3、附件3 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rar

4、附件4 本科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rar

教 务 处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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